1.宏觀監督性
工商行政管理區別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微觀經濟管理和部門經濟的中觀經濟管理,從監督管理的內容和方式方法上都具有宏觀監督管理的特點。它要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要求,制定正確的發展市場經濟的方針和政策;要制定系統科學的法律、法規,以規范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要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鼓勵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和競爭,反對和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和違法壟斷行為;耍通過公平交易執法,按照法律法規的行政處罰規則和處罰程序,對違法經營行為和違法犯罪進行處罰和懲治,以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2.執法統一性
工商行政管理代表國家意志,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必須堅持做到執法的統一性。首先是依據統一,以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法律法規為執法依據:然后是標準統一,以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義務作為統一標準,以事實為依據來判定市場經濟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以此來調整各方面的關系;最后是力度統一,執法時必須寬嚴適皮,獎捌分明,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按法定的統一標難和行政獎懲尺度進行行政執法,提高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3.行政強制性
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強制權休現為行政管轄權、行政行為權、行政措施權和行政獎罰權。
行政管轄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授權的范困內,有權對所管轄區的各類市場主體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檢查處理在轄區內的有關經濟違法違章活動。行政行為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具有行政能力的機關法人,根據國家職權分工與授權,有權對轄區內的生產經營者的經旨活動依法采取必要的管理行為。行政措施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制定與頒布貫徹實施法律法規的具體規章、措施、辦法等,這些法規、措施、辦法對被管理對象及管理機關都具有以行政權力為后盾的確定力、執行力和約束力,產生相應的沾律后果。行政獎罰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對被管理對象所具有的行政獎勵和行政處罰的權力,以此對被管理對象進行鼓勵或懲治。
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分為簡易程序、一般澀序以及聽證程序。行政處罰的種類,分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竊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行政拘留等。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法定程序進行,準確掌握處研十類和處罰標準,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處罰的難確性。
4.超脫客觀性
工商行政管理同各類市場主體都沒有直接的經濟行政隸屬關系和經濟利益關系,僅代表國家執法,比較超脫,一視同仁,能客觀、公正地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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