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又合法是納稅籌劃的基本要求。在具體的納稅籌劃實踐中,應遵循以下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
所謂合法性原則,就是要求所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既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又符合法理的要求。這實際上也意味著納稅籌劃方案首先要合法,要符合現行法律的要求;其次,由于我國的地域廣闊,經濟情況干差萬別,統一的稅法無法涵蓋所有的經濟活動和業務,這樣,就需要從法理的角度來進行納稅籌劃,要了解稅收立法的背景和環境,從而據以作出籌劃方案。這樣,即使稅務部門有異議,也可以找到現成的稅法規定來解釋,或者從法理的角度來解釋。這也是納稅籌劃與避稅、逃稅和偷漏稅的根本區別。
2.事先性原則
由于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而稅收法規是有針對性的。因此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問,砌吹待遇也往往不同,這在某種程度卜為納稅人提供了可選擇較低稅負決策的機會。通過合理的事先規劃.納稅人完全可以以規避稅收負擔較低的經營行為,也可以有選擇地進行那些稅收歸屬比較明確、納稅人與稅務執法機關不會引起爭議的業務,以避免與稅務機關之間的爭議。
3.成本--效益原則
納稅籌劃是財務管理的一部分,而且從納稅籌劃的白的來看,無非是兩個:一個是減少或降低納稅風險,另一個就是幫助納稅人實現財務目標。因此,就需要全面權衡納稅籌劃方案,而不能把納稅籌劃的目標限于降低稅負。在現實納經濟生活中,作什有很多的納稅籌劃方案件理論上可以減少或降低稅負,但在文碳操作戶,卻難以達到頂期的目標,原因在于沒有綜合考慮由于納稅籌劃所采用的方案而引起的其他成本或費用的增加。因此,采取的力案是綜合考慮納稅籌劃方案對納稅人的財務目標的總體影響,通過成本一效益分析,選取能夠為納稅人帶來凈收益的方案。
4.目的性原則
日的性意味著納稅籌劃方案要能夠為納稅人帶來稅收收益。這包含著三層意思:首先是降低稅負,降低稅負意味著降低納稅成本,從而在其他條件小變的情況下意味君提高了收益率;第二層意見是延期納稅,納稅期的椎后,也許可以減輕稅收負把(如避公尚邊際稅率),也許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如減少利息支出)。不管足哪一種,其結果都是節約丫稅收成本,er6節稅;第三層意思是降低稅務風險,避免滯
納金或者罰款。
5.綜合性原則
納稅籌劃足一個系統工程,要綜合考慮企業的財務管理日標利經營目標,因此,必須從整體上束設計方案。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的過程中,一方面要考慮到納稅人(企、比納稅人)的戰略目標和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的現實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到不同稅種之間的相互影響.不能局限丁個別稅種的稅負減輕。此外,還要考慮到納稅人的其他財務因素、管理因素對納稅籌劃方案的制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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